1+1新闻丨个人信用修复,如何建立长效体系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5-12-23 11:47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实施特色信用修复政策,帮助遭受信用损害但正在积极还款的人高效、便捷地重建信用。 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拖欠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实行一次性信用修复,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全额偿付。打破“一失承诺终身束缚”的困境,从单纯惩罚走向“强调惩罚与追偿平等”。使固定?如何推动建立信用修复长效机制?本期《新闻1+1》聚焦个人信用修复,如何建立长效机制。 信任问题的概念发生了哪些变化? 首创师范大学信用评估与立法研究中心主任石新忠:通过这次政策调整,问题主体如果因外界因素或不可抗力而导致不值得信赖,或者在没有主观、故意过失的情况下,不影响对方的信任。这种情况下,按照现行政策,如果按时退款,不存在主观不敬的情况。如果再次借款,必须按时还款。我认为这是政治观念的转变。 建立信用修复长效机制有何期待? 日本将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用修复管理措施。综合来看这两个数据,我们对未来的长期信用修复机制有何期待? 信用大学信用立法与评价研究中心主任石新忠:信任修复要在证明失信之后才能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仔细思考违反信任的概念。违反信任通常意味着失去与另一方的信任,并且我们认为这是违反信任的行为。然而,我国现行的许多相关规则并没有区分当事人是因外部原因而未能及时履行合同,还是因主观、故意过失而未能及时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定存在失信行为,相关人员和整个社会的理解或信任将不会得到认可。在这种情况下,未来在构建信用修复系统时,需要考虑哪些目标和行为被视为欺诈。这应该首先考虑。这一规定也提供了反思这个问题的机会。 其次,我喜欢他们进一步考虑的是,目前统一规定,保留期为五年,无论是小额贷款还是大额贷款。我们认为,考虑到这项政策所体现的善意,未来应该给予更多关注。如果一方没有支付大笔报酬按时整改,负面记录可长期保持。相反,如果金额较小且投资回收期不长,则负面信息保留的时间相对较短。 关于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思考 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张峥:央行推出的独特信用修复举措,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大进步,应该是质的发展和跨越。因为之前我们在讲构建信任体系的时候,经常会谈到奖励和惩罚,但是在奖励和惩罚之间,惩罚可能很容易适用,但是在如何实现奖励、如何实现宽容、修复后如何实现适当的恢复、如何实现最终的发展等方面存在缺陷。 我想关注央行这次一次性定盘的具体细节。首先,它存在于中央银行的信用报告系统中。二是2020年到2025年,即疫情之后和疫情期间出现的问题。此外,为体现奖惩的有效性,给予1万元以下的小额奖励。 此外,我们认为这也代表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步。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了四个重要点: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但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社会信任呢?事实上,这不仅是对不守信用的惩罚,也是对信任问题的一定缓解。所以,近期央行的政策实际上是宽松措施的一个很好的体现,我们认为这是一个积极的方面。 如何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来鼓励消费? 张峥 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增加消费,消费者要有足够的信心,而且消费要包括所有消费者。对于消费者来说,当个人的市场行为、信用行为、经营行为出现小问题时,我们要适当提醒他们。不过,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整治并不意味着洗白,也就是说花掉的钱并不意味着可以抽回来。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像你去医院预约医生,为什么需要保留5年,甚至有的国家需要保留7年甚至更长?事实上,你会开始重视自己的信誉,也会吸引社会更多的关注。 例如,当一个人背叛信任时,就会产生经济学上称为破窗效应的效应。你必须要修理并要有耐心,因为如果玻璃破裂而我们忽视了发展,很多人都会受到BR问题的困扰。奥肯瓶。一方面是让消费者在出现问题时能够找到解决办法,同时也是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价值观。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过程背后是有法律、有法律依据的,也就是说整个修复过程都是依法进行的,所以大家在法治上有更大的自我控制感。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说通过信用修复对整体消费有积极的影响。信用修复的,处罚期为五年;五年后不修复信用的,处罚期为五年。当修复完成,有修复期时,要提醒他们小心,鼓励成长。这个过程可以帮助经历过信用危机或信用问题的个人和人们恢复到更好的正常状态。它将对信贷市场和未来消费产生积极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认为这是对所有消费者公平的方法,符合奖惩原则,这是市场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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